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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面向2022级在籍本科生)

为充分考虑学校学科专业的合理布局和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提升学生的个性发展,地球科学学院依据《河北地质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分流办法(2017级试行)》及《关于对2021级、2022级按大类招生本科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的通知》要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开展专业分流。

为了细致、稳妥的作好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 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副院长、本科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具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个性发展的原则。加强专业引导,引导学生合理选报专业分流志愿。根据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人才市场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学生分选专业计划,明确分选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分流方案的制定及其实施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操作透明,严格按方案执行。

3.坚持成绩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根据学生志愿安排专业分流,尽可能满足学生的第一志愿需求。但鉴于学院师资、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的限制,以及学生未来市场就业需求的变化,学院对相对热门专业设定学生人数的最高限额,并适度调整至第二志愿专业。

4. 教学资源承载分配:

2022地球科学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资源承载量计划分配表

招生专业(类)

专业名称

2022级分配数量    (213人)

地质类

 

地质学

74

古生物学

24

资源勘查工程

75

海洋资源与环境

40

三、专业分流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

1 .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不含公共选修课、军训、军事理论、素质拓展课程)作为学生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

平均学分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学分

2.学生成绩以初考成绩为准(不是补考后的成绩)。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记为 0 分。

3.召开专业宣讲会,各专业负责人介绍本专业的历史沿革、办学特点、专业学制和学位、专业师资队伍概括、专业依托学科、目前在校生数等基本办学条件,并对本专业学生就业情况进行简单介绍。

5.在大一年级的第二学期由辅导员组织,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填报专业意向志愿。提交志愿如有问题,请在指定时间内联系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责任自负。

6.若某专业选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的承载量,则以第一学期专业平均学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入;未能入选则调至另一专业。

7.若平均学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无补考科目的学生;若均无补考科目,参考学生的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

8.各专业招收人数和名单将由学院按以上规则,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核拟定。

9.通过审核拟定的学生分选专业名单和平均学分成绩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10.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11.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

12.学生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学生学籍管理按照专业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进行管理。

四、补充说明

本方案由地球科学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生若有疑义,请致电 0311-872083970311-87208383进行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311-87208081

 

 

河北地质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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